关于采购消防设施器材补充更新第三次的通知
我院近期拟采购消防设施器材补充更新第三次项目,编号2021-CG024,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到我院采购办进行资格审核递交询价资料,投递有效期:(2021.5.27-2021.5.31 )
一、参选公司须具备的条件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,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;2.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5.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,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7.其他必须具备的资质。
二、现场报名资格预审登记,提供的书面材料
1.参选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、行业许可证等复印件;(经营范围应包括:消防器材、设施、设备的销售)
2.参选公司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(原件),附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;以上资质可提供加盖参加公司鲜章的复印件。
三、联系方式
资格材料提交联系方式:石老师,028-84343039。咨询QQ群:650325486
现场勘查联系人:总务科 丁老师
提交地址: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新鸿路6号医院门诊楼8楼采购办
四、采购项目
项目名称 | 规格型号 | 单位 | 数量 | 备注 |
消防疏散应急箱 | 800*600*270 | 套 | 17 | |
消防手套 | 97型 | 双 | 4 | |
防火毯 | 1.0m*1.0m;执行标准:GA1205-2014 GB/T5455-2014 | 床 | 4 | |
口哨 | 个 | 4 | ||
电筒 | 充电式,1188型 | 把 | 4 | |
安全锤 | 把 | 4 | ||
消防自救呼吸器 | 防毒时间≥30分钟,同时具备防火,防热辐射,防烟等功能;密闭性好,适用于各类人群各种面型;防护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一氧化碳(CO)、氰化氢(HCN)、氯化氢(HCl)、丙烯醛(ACROLEIN)等毒烟毒物;油雾透过系数<5%;吸气阻力<800Pa,呼气阻力<300Pa | 套 | 4 | |
灭火器 | 水基灭火器。500G | 个 | 4 |
成都市成华区妇幼保健院
2021年5月27日